日前,沙市区对处于国家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荆州港机厂和佑鹏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拆除。市环保局局长刘兵、区委书记刘辉萍、副区长刘俊平现场指挥督办。
此次行动共组织城管、交通、环保部门150余人,大型挖机2台。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连夜奋战,两家企业的厂房已全部拆除完毕。
据悉,5月25日,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第63督查组对荆州市中心城区柳林洲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该区域内湖北佑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荆州港机厂正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5月25日,环保部门已经对湖北佑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荆州港机厂两家企业实施现场查封。6月2日沙市区拆迁指挥部已经完成两家企业的资产评估测算,6月4日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下一步,荆州港机厂将搬迁到锣场镇机电装备产业园,湖北佑鹏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寻找新的生产地点。原厂址拆除后,将进行场地平整,开展长江岸线覆绿工作,打造长江生态风情带。同时,沙市区将柳林洲片区纳入2018年湖北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进行地毯式搜索,摸清底数,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