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大单元用地范围东起工农路,西至塔桥路,北至荆沙大道,南抵江津路。长港路与塔桥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原批准的控规为保留的医疗卫生用地,但未明确规划指标。2017年1月,沙市区人民政府申请修改沙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确定该地块规划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控规修改的法定程序,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荆政办发【2016】37号)要求,市规划局组织了规划指标专家论证会,并于2017年7月5日经市规委会第14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初步确定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并增设屋顶绿化),建筑高度不高于65米(交叉口),停车位1.2个/每个床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拟报批的中心城区沙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草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信箱、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提出(书面材料可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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