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7年江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ing.gov.cn)查询和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陵大道128号,电话:0716-4899997)。
一、概述
2017年,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江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对涉及公开事项逐项分解,细化到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印发了《江陵县推进政务公开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江政办函〔2017〕24号)文件,全面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了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乡镇(管理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形成了领导负总责、各级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范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要求,全面落实了“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17年,全县各乡镇(管理区)、县级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全部关停,并对江陵县政府门户网站按集约化建设要求进行了改版建设,2017年5月份上线运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新版网站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高标准建设了信息公开平台,整合了全县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突出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新版网站开通了“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平台,与县政府网站同步进行公开,更加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是细化任务。按照《江陵县推进政务公开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江政办函〔2017〕24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逐项细化,网站各栏目分解到各单位,并督促其分别制定本部门公开方案,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实效;同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信息公开,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涉及本单位的相关业务信息。
四是强化考核。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和政务公开规定,对相关部门承担的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更新、维护、部门信箱留言答复、政务信息上报工作实行月检测、季通报、年终考核,年内下发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留言办理、网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共4期,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0716条。其中,政府文件类共公开“江陵政规”4个,“江政发”9个,“江政办发”52个;县直各部门公开文件156个。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945条;发布财政资金信息262条,招标采购信息801条,统计信息43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87条,公共服务信息304条,公共监管信息603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28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67条,其他方式124条。
全年回应解读共289次,其中政策解读发布35篇,领导信箱回复办理108件,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受理信息公开网络申请2件,均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回复,未收到电话、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复议机关受理的件数提起行政复议0起,被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没有减免费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方面问题。2018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举措,提高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加大财政预决算、食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社会救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特别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文件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二是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在利用传统媒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全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对照省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适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坚持推行月考评、季通报、年终综合评价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规范化建设。
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