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湿地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保护区内的湿地保护、渔政渔业、野生动植物保护、旅游、航运等方面的事务,行使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的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3、编制并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研究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保护区周边社区关系;
4、组织开展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并建立档案;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参与国际、国内自然保护区交流与合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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