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等事项的依法审批和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实施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及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以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等行政许可事项。
(4)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通信警报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
(5)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
(6)组织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
(7)参与防灾救灾,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8)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负责新建设、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10)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科研成果。
(11)管理市级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联系电话:821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