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农业、乡镇企业产业产品政策,引导农业产业,乡镇企业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助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意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
(四)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
(五)组织农业资源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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