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的制定、实施、督办和考核。负责市直驻外招商站点的协调管理。
(三)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全市鼓励市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市级招商引资项目库,发布政策信息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负责制定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策划和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推介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参加省商务部门举办的省内外经贸洽谈、投资恳谈活动。直接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全市重大产业和重大招商项目调研;负责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承办市级领导招商考察、洽谈等具体工作。
(六)为外来投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的联络与合作,做好投资者的引导、协调和促进工作。
(八)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市县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县(市、区)招商引资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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