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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82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58号)
信息来源: www.828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7-12-22 16:27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2月21日

    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

    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近年来,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数量迅速增加,多达5100多辆,绝大部分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严重不符,安全性能低、驾驶人无证驾驶且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突出,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区域

    荆州市中心城区东至东方大道、南至荆江大堤、西至西环路、北至318国道区域以及荆州火车站片区。

    二、整治内容

    (一)禁止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核发牌证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二)禁止销售不符合上道路行驶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三)规范邮政快递运输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

    (四)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管理。

    (五)规范用于垃圾清运的环卫三轮电动车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强化宣传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20日)。

    1.制发整治通告,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召开整治专题会议。

    2.在前段宣传基础上,再次向城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家长发放不骑乘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宣传册。

    3.利用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展专访,组织新闻媒体和记者参与整治行动,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4.针对整治车辆车主发放宣传册面对面宣传,并采取广播、宣传单、提示卡、宣传横幅、宣传站牌、现场告示等方式,开展路面宣传活动。同时,由各社区逐一上门宣传告知。

    5.分别召开规范邮政快递运输电动车管理、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城管部门用于垃圾清运环卫三轮电动车管理专题会议,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8年1月21日至3月20日)。

    1.市场监管。由工商牵头,质监、公安等部门参与,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逐一登记控管,对在销售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2.路面查处。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各组织3个以上整治行动专班,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城管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开展集中统一查扣行动。

    3.依法处理。由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建查扣车辆处理专班,对专班查扣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指定车主所在街道和社区协助处置,对暂扣的车辆,由车主、社区和街道相关负责人分别在“不上路承诺书”上签字后,车主领回封存。处理用于接送学生的暂扣车辆,还应视情况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报备,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约谈劝戒。由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各区、街道、社区车辆上路被暂扣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定期调度,强化工作考核通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四、职责分工 

    (一)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做好辖区内的源头管控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底数,并逐一上门宣传政策、思想动员;负责本辖区整治行动中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对本辖区被查扣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处置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符合登记办牌条件的电动车做好登记办牌服务;对不符合登记办牌条件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予以查扣,并会同相关区政府、街道、社区做好车辆处置工作;对相关车辆因质量原因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车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的责任;依法处理妨碍执行公务、堵门堵路、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三)市质监局负责依据《产品质量法》,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综合治理行动中涉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属性认定。

    (四)市工商局负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电动车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对经营者销售不合格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打击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五)市城管局负责对销售商家占道现象进行查处;依据《广告法》对电动车户外广告、门头广告开展集中清理;配合开展路面查扣行动;对从事环卫作业相关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路面查扣行动。

    (七)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购买和使用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

    (八)市文明办负责做好舆论引导,深入宣传报道,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不购买、不使用非法电动车。组织电视台、电台、报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单位多层面、全方位进行宣传,曝光销售商家违规产品,报道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跟踪报道专项执法活动,宣讲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后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自觉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九)市残联负责重新对残疾人代步车资格进行认定,牵头制定残疾人代步车管理规范性文件;落实好残疾人优惠政策;配合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和社会稳定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十)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从事邮政快递运输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规范运行和安全教育工作,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并牵头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十一)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信访接待工作。

    (十二)市维稳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良好的社会治理秩序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容易反弹。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务必要整治、务必要整治好的工作信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黄庭松为召集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市信访局、市维稳办、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方凤云兼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履职尽责,协同行动。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思想劝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统一口径,把握导向,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三轮、四轮电动车车主、营运人员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维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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