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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82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49号)
信息来源: www.828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7-11-20 09: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30日

    荆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49号)精神,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全市煤矿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由2010年的762起、 212人降至2015年的563起、死亡172人,分别下降26%和19%。安全事故相对指标连续5年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亿元国民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10年的0.25降至2015年的0.12,降幅为52%;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由2010年的1.06降至2015年的0.68,降幅为3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2010年的3.04降至2015年的2.18,降幅为28.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年的平均值为0.4。

    二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和责任机制建设加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出台《荆州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规定》《荆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荆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建立健全指标控制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黄牌警告制度,建立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检查督查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完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相分离的“一站式”服务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各县(市、区)全部完成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划转,组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118个乡镇(街办、农场)全部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并落实1名专职安全监管员;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均设置安全监管科并配备专职监管干部。

    四是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矿山、危险化学品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4家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关闭小化工企业4家。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安全评价、环境保护评价及风险评价,推进安全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

    五是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进一步得以推广运用。大力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改造提升工程和“科技兴安”战略,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18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及紧急停车控制系统改造升级;全面完成地下井工矿山井下避险系统建设,全市所有在建、生产煤矿及地下非煤矿井均完成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五大系统建设。全市所有水上运输船舶、渡运船舶、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监控定位系统。

    六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并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和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简称“两化”)体系建设工程建设。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凡重大隐患均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七是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卓有成效。广泛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六进”宣教活动,坚持“安全生产月”主题,以“安全知识竞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为载体,全民安全意识和对安全生产监督意识明显提升;全力开展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自我救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弘扬企业安全文化,3家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八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处置突发事故能力提高。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基本组建完成。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均组建应急救援大队。成功处置2013年荆州长江公路大桥“3·12”客车坠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施救、2015年长江监利段“6·1”特别重大客船翻沉事件;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涉险事故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

    一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指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路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和理论指导。

    二是改善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积累的物质和技术基础相对完备,人力资本和创新资源累积效益正在显现。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正在逐步推进,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创造了物质条件,强化了基础保障。

    三是科技教育文化资源优势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智力支撑。荆州高校、职校资源较多、人才优势明显。长江经济带、壮腰工程、中部崛起、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承接产业转移战略深入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成熟,利用高校、职校等资源优势,加强与企业的人才联合培养,将为解决全市安全发展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2.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安全生产提出新要求。产业结构调整和多行业、多技术加快融合,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可能伴生新的安全生产风险;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部分城镇安全生产承载力趋于饱和,安全管控难度加大;中小微企业迅速增长,安全生产风险随之增加;荆州地处长江中游地区和江汉平原水网地区,面临的水、陆综合交通安全问题也日趋增多。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有的装备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有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落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参差不齐,许多先进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理念在企业得不到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应急救援能力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总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不落实、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滞后。

    三是社会公众的安全需求与现有安全生产水平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社会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依然较高,较大以上事故仍未完全有效遏制,事故降幅趋缓与总量较大的特征将长期并存。

    四是事故诱因的复杂性对安全生产提出新挑战。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的趋势,并且呈现诱因多样化、类型复杂化、范围扩大化、影响持久化的特点,安全风险管控难度持续增大。

    五是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指标控制和部分行业领域形势依旧严峻。“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 18 起,重大事故 1 起,平均每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3.8 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依然未能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至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事故总死亡人数的 91.6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占全市事故总量的比例仍然较高。“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年均3起,问题突出。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脚点,以遏制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安全生产保障型社会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平安荆州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规划目标。到2020年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技术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伤残率及职业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和2015年比,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5%;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3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和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20%、6%和20%以上,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的规定,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合(独)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水平,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坚持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软硬件提挡升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落实监管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格安全准入标准,建立并落实安全准入制度,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

    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明确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向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做到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管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逢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扩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管理权限,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着力推动乡镇(街办)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大力开展委托乡镇(街办)行政执法;推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设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加强村(居)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实现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为100%、100%、90%以上;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职业危害快速检测、听证取证等装备全部配备到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岗位津贴制度。

    (四)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加快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严格事故报告和统计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行政审批标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全市统一、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审批,逐步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安全生产政务服务运行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制定并实施执法计划,推行“双随机、两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事前公开检查对象,事后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执法检查方式。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引入第三方提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监管的深度融合,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和规范,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市“一张网”。加快建立区域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职业卫生、粉尘涉爆、高风险作业等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减少人为因素对监控信息的影响。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部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与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实施,实现安全监管执法便捷化、规范化。

    (五)强化风险管控。

    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风险项目审批和城乡规划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风险产业转型升级。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五高”(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工艺、高风险物品、高风险场所、高风险人群)的风险管控。不断完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构建区域、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突出电力能源、煤矿与非煤矿山、医药化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综合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城(乡)燃气、工业(冶金)、校园、医院、油气长输管线、旅游、商贸(成品油)、国土(地质)等“五高”风险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风险管控。

    1.电力能源。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纳入能源和电力中长期规划。按照国家《电力设施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的规定,深化电力设施三级达标工作,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的应急会商决策和政企社会联动机制。

    2.煤矿与非煤矿山。依法稳妥推进全市煤矿全面关闭退出。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普查,推动矿山图纸电子化。对所有矿山进行安全风险分级,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积极推行尾矿填充、干式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技术工艺。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提高高边坡在线监测水平,推进矿山采空区、其他堆积危库、险库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3.医药化工。重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安全布局。对化工园区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推进化工园区安全一体化管理,非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到园区,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安装安全连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监测报警等安全仪表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设立气体防护站(组)。加强对首次投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新工艺、新装置的安全性评定与可靠性分析,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将化学品仓储区、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重大危险源,以及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设备置换、开停车、试生产、变更管理等工作环节,列为事故防范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4.烟花爆竹。推动烟花爆竹销售布点规划和安全发展规划,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数量。加强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化烟花爆竹“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和仓库标准建设等安全专项治理。推动烟花爆竹存储仓库改造提升,确保视频监控和异常报警。继续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

    5.民爆物品。严格控制民爆物品产能和销售企业数量,完善涉爆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实行分级管理,提升管控实效性。严格民爆物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民爆物品在储存仓库入库、发放等流转部位的视频监控与储存仓库的监控系统并机联网,并全面接入公安监管系统。爆破作业现场全面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爆破作业现场民爆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全环节实时监督管理。

    6.特种设备。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及强制报废、召回制度,完善特种设备生产源头质量的安全监管,强化智能化监控管理,倡导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分类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故障统计分析机制。实施电梯、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专项整治,以风险控制为中心建立特种设备的监测、评估和处置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的动态监控。

    7.综合交通。以遏制营运车辆事故为重点,严格客运路线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驾驶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制度及客货运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加强道路设计、建设、验收阶段的交通安全审计。加强道路和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以及农村客运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道路交通预警能力,完善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公告。

    强化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建立铁路防灾监测系统,健全铁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推进城市重点道口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铁路行车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桥梁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铁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大铁路线路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推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实施港口铁路专线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维护,确保安全。

    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以农机牌证管理为“突破口”,提高农机“三率”;持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推广农机安全互助,提高农机手抗事故风险能力;全面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加贴反光条,改善农机夜间行车安全性能;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变型拖拉机“清零”;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积极扶持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

    加快民航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民航安全监控、技术装备支撑和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建立通用航空安全绩效评估和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机制。

    8.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和港口安保设施建设,开展港口、码头安全现状评价,组织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码头、运输船舶等重点对象和采砂、桥梁项目施工等方面安全监管,落实乡镇政府对农民自用船只的安全监管责任。以长江、长湖、洪湖、洈水水库等水域为重点,建立恶劣气象灾害综合预警机制。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促进渡船的企业化运营及渡船保险推广工作;加快全市水上搜救中心建设,形成封闭水域、渡口渡船、港口码头、船闸设施、旅游码头全覆盖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港航、海事部门安全监管、应急联动及搜救能力。积极督促港口码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港口码头堆场消防安全、联防联控等安保工作。定期检查相关设施设备,落实货物堆场、集装箱堆场、危爆品堆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9.消防。进一步明确和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事前定责、事中履责、事后追责”。全面推行消防工作进网格,实现火灾防控精细化、多元化、全覆盖管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巡视(监控)系统,构建“互联网+消防”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并与总体规划同步修订、同步实施。加快推进消防队(站)、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镇按标准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加强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集贸批发市场、物流仓储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提升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客运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筑。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以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施工单位,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桥梁隧道、市政管网、危房改造、深水围堰等工民用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开展防范高处坠落、建筑施工坍塌专项整治。将大跨度桥梁及复杂隧道、高边坡及高挡墙、高架管线、围堰和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结构拆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作为事故防范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11.城(乡)燃气。科学制定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燃气安全意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取土作业、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组织编制的燃气应急预案应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12.工业(冶金)。建立企业自主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的专项治理。在重大风险点推广应用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安全技术改造升级,将除尘系统、作业场所积尘、高温液态金属调运、冶金煤气和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等作为事故防范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13.校园。深入推进全市平安校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建设,指导各类学校制定安全工作责任考核目标,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各类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特别是校车、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机构,强化安保队伍管理。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普及事故防范知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溺水、校园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强化风险源头防控,落实安全责任,堵塞安全漏洞,维护校园安全。

    14.医院。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培训,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卫生应急人员、队伍、技术、物资、设备等方面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迅速启动相关卫生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有效救治伤病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健全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毒麻精药品的储存保管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整改记录,强化措施确保医疗安全。做到安全标识明显、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氧气、锅炉、电梯及医疗仪器设备等定期检查维护。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有效维护就诊秩序,方便患者就诊,确保医护、病患者及家属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产安全。

    15.油气长输管线。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油气长输管线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推行油气长输管线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指导管线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新旧管线的完整性管理,并将其作为持续改进提高油气长输管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工作,着力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不断识别和评价管道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全力整改安全隐患,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等原则协调处理可能影响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的占压、穿越、间距不足等外部安全风险或隐患。严密防范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油气长输管线安全事故,保障管线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16.旅游。适时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对旅行社在旅行社责任险认购、质量保证金存缴、产品或服务供应商资质评估、出游风险提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预案编制和安全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游乐设施及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做好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的核定与公布、游客流量控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各地开展旅游应急预案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7.商贸(成品油)。切实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油库、储备库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商贸流通企业人流管控,合理安排促销经营时段,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易受灾害影响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增加检查频次,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备好应急物资。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合理规划加油站点布局,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的新建、迁建、仓储及竣工办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坚持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进行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中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18.国土(地质)。加强城市堆场、滑坡体、城市临近周边地质灾害的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认定与防治监督工作,查处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企业,依法吊销违法开采者的采矿许可证,对认定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责令关闭的矿山单位,依法注销采矿权和控矿权。加大力度做好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学校周边、山区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数据库,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准确率和提前量,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一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建立群测群防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及有关矿山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1.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险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

    2.实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粉尘及高毒物质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等企业;开展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治,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场所进行治理。

    3.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实行职业安全许可,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教援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区域合作,加快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共享、统一协调调试机制。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

    2.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快矿山、公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3.完善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的衔接,建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到2020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到2020年,市、县两级以上高危行业中省在荆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建立市、县两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八)深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1.推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色,整合资源,将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推广与服务、信息共享和人才建设统筹考虑,健全“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安全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2.加大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大力推动安全科技创新,以科技引导我市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完善安全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编制和实施市安全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安全科技先进成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政府监管装备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和监管水平。

    3.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台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其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九)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把普及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将交通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电梯伤害、防地质灾害等安全常识和医疗急救知识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推行安全生产考培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作为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进行轮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全民交通、消防、治安、食品、环保、气象、家居等方面安全素质。

    2.创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加强城乡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校园”“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乡镇”等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设5个以上国家级“安全社区”、10家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地。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理的举报投诉机制,强化社会参与监督。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安全评价、安全检查督查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推动安全文化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安全文化建设内容、方法和途径。推进全国和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示范企业建设质量。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安全文化教育产品。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示范区和主题街道。

    四、重点工程

    (一)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保障工程。建设完善市级、县级安监部门和乡镇(街办)安监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备现场监管监察执法装备,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实现办公与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动态信息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二)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重点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支持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推广。支持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等。

    (三)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一支市级危险物品救援队。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库,相应增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建设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购置现场救援指挥装备。

    (四)全市安全生产“两化”融合工程。按全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露天非煤矿山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寄存器等隐患综合治理。对涉及硝化等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实施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湾、陡坡等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实施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工程。实施区域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搬迁工程。

    (五)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建设安全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包括装修和设备设施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及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培训。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贯等。

    (六)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黑名单”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失信惩戒制度及纠错激励制度。建设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同步推送、智能评级,打通信息“孤岛”,实现地区间和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七)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机构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及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各地各部门务必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较大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等8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2.统筹安全生产区域协调发展。要结合区域发展特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发展与贯彻实施《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说明书》和产业转移政策紧密结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产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率先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事故总量保持平稳下降。

    (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监察、应急救援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责任考核与奖励激励、综合执法与部门执法、督查检查与日常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与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机制措施。

    2.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和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实行限期整改,并建立同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制约制度。

    (三)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企业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实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

    2.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安全发展的责任。

    3.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机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直接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1.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2.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优先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和装备、安全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设施与装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关键技术攻关的资金投入,优先支持列入各级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3.健全安全生产经济措施。鼓励银行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顶目给予贷款支持。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强制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1.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群众举报管理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重视舆论监督。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注重监督效果,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

    (六)加强规划实施和评估考核。

    1.强化规划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任务和保障措施。

    2.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本规划实施评估的考核办法,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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