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英文版云上荆州魅力荆州今天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荆政办发 > 正文
www.82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46号)
信息来源: www.828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7-10-17 17: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0月13日

    荆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立足荆州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预防为中心的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医疗共同体方案制定;2017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市直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人民医院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医联体指城区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体、健康联合体等);2017年12月底前,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已完成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各地县级医院与辖区内30%以上乡镇卫生院建立远程医疗、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和远程B超。

    到2020年底,医联体建设覆盖所有基层乡镇,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风险共同体。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城区医联体建设发展。在荆州中心城区,以市中心医院、市一医、市二医、市三医、市五医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成员,以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为要求,建设发展中心城区紧密型医联体。在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龙头医院对基层转诊病人实行免挂号手续,优先专家门诊、优先检查检验、优先安排住院。

    (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在各县(市)区域内,以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组建县域医共体。医共体内实现人员资源、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全面推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三)推进专科联盟体建设发展。在全市范围内,以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精神病医院为主体,以各级相关医疗机构为成员,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优势组建全市特色专科联盟(中医中药联盟、结核病防治联盟、妇幼保健联盟、精神卫生联盟)。

    (四)推进健康联合体建设发展。推进石首市健康管理省级试点工作,组建石首市人民医院和石首市中医医院两大健康联合体,负责收集辖区居民健康信息,组织实施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以生活方式干预为重点的健康促进,实施周期性健康体检,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等健康管理职能。鼓励其他县(市、区)开展健康管理试点工作,组建健康联合体。

    (五)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以信息化为抓手,大力推进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市中心医院和市一医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组织管理协作制度。完善医联体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医联体相关章程,确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管理制度,提高医联体管理效率。

    2.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在医联体内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三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临终关怀服务,同时,要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宣教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医联体内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二)建立上下贯通运行机制。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医疗管理、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运行机制。

    1.构建人力资源互通。医联体内按照“编制分级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原则,统一制定进人计划、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统一人员薪酬待遇、统一考核奖惩政策,积极推动人员在医联体内部柔性流动,发挥集成效应。在全市各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多点执业登记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2.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医联体牵头医院结合地域特点和疾病谱,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广适宜技术,特别是中医适宜技术,要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门诊号源、特检通道和床位,方便基层转诊患者就诊。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有效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现象。医联体内实行同质化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间普通处方互通、药品耗材共享、检查结果互认,实施“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

    3.规范医疗管理模式。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护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技术诊疗规范,提升医联体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医联体内成立人力、财务、质控、信息、科教、后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管理中心,对相关工作进行集中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

    4.统一医疗信息平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业务信息平台统一建设,促进医联体内诊疗规范化、服务便利化和管理精细化。依托荆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各医联体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医联体内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慢病管理、医保结算等协同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持续发展保障体系。

    1.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障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完善“以编定补”的方式,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原则,统筹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建立以服务绩效为导向的补偿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项目协作、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其中并发挥作用。

    2.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引领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各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各种政策倾斜、开展免费村医培养计划、创新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模式,着力加大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3.进一步规范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医联体内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大力发展签约医疗服务,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与上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明确转诊流程及双方责任义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服务能力的差异和手术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在尊重患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按照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有倾向性引导患者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根据病情鼓励患者优先在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就医。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承担50% 左右的门诊量,实现“小病不出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5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开展一、二级手术,承担40%左右的门诊和住院量,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县级医院开展1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开展三级及以下手术,承担10%左右的门诊和50%左右的住院量,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医;市级医院开展四级手术,承担50种重大疾病和10%左右基层转诊危急重症病人诊治量,对危急重症患者再转诊。

    4.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市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适当付费的分担机制,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每年由人社、财政、卫生计生、物价等部门根据签约服务内容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协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部门可根据当地参保、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内就医费用等情况,确定医联体当年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由医联体负责承担辖区内城乡居民当年在县域内门诊和住院服务,以及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结算服务。同时,制定相应的总额付费的考核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对总额付费进行结算,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

    5.进一步健全薪酬分配保障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医联体内要完善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6.进一步完善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医联体考核评价机制,将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分工协作情况、创新提效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卫计部门负责制定医联体建设发展的区域规划,有序推进区域内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快区域内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建立远程会诊平台,惠及基层患者。人社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实行以医联体为单位按人头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预付机制和结余资金在医疗机构间合理分配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医保支付系统与卫计信息系统对接及改造工作。物价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分流就医。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医药卫生相关财政投入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编制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医联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破除人事管理壁垒,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联体建设管理工作涉及资源整合、利益调整、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探索,立足于建立服务群众、合作共赢、优质高效、发展进步、可持续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二)落实医改政策。要把医联体建设管理工作与深化医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医改政策,学好用足医改政策,用医改政策指导医联体建设管理,通过医联体建设让医改红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争取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导统筹,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医联体工作积极推进。各地要探索建立医联体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及时加以推广。

    (四)强化宣传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加强教育培训,让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维护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附件: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

附件

 

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

 

项  目

编号

考 核 指 标

考核计分

标准

标准分

考核

对象

一、规定动作项目(100分)

1

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有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医联体推进工作。医联体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医联体建设问题,为政府行政部门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0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核心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

2

医联体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出台集团内人员打通使用相关政策文件。

10

各县(市、区)人社、编制部门

3

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

出台相关文件。

10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4

做到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与一所二、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协作合作关系。

符合要求,得10分,每一个未加入医联体的基层医疗机构扣1分,每有一个未加入医联体的二、三级医院的扣1分,扣完为止。

10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一、规定动作项目(100分)

5

核心医院对医联体内的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派驻至少1名临床医师,每周工作不少于5天。

全年下派人员符合要求并有据可查(门诊记录或排班表),得10分;少1天扣1分。

10

各核心医院

6

各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核心医院进行形式多样的进修、培训或参与病人下转前的查房,核心医院免费安排。

符合目标要求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

5

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7

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建立符合分级诊疗的转诊流程。基层医疗机构为签约患者预约挂号和转诊,核心医院要为基层医疗机构保留足够的号源,做到应转尽转,患者转诊核心医院后全部接收安排。

医联体未体现绿色通道发现1例扣1分;转诊后核心医院未及时安排1例扣1分;转诊不符合转诊要求发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5

各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8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技术特点,核心医院至少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在建设周期内(3年)创建一个特色专科,重点建设康复、慢病诊疗等科室。

有计划和目标并认真执行得5分;有计划和目标,未落实得2分;无计划、目标,不得分。

5

各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9

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

年增长达10%以上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

10

各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一、规定动作项目(100分)

10

核心医院门诊人次。

逐年下降的10分,不达标不得分。

10

各核心医院

11

核心医院下派医师在基层日门诊量。

年增长达10%以上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5

各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12

基层医疗机构对医联体工作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得5分,每下降1%1分。

5

各核心医院

13

群众对医联体工作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得5分,每下降1%1分。

5

各县(市、区)卫计局、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二、自选项目(加分项目)

1

上转患者分时段预约门诊、检查。

符合要求,加5分。

 

各核心医院

2

实现医联体内检验、影像、病理诊断同质化,并能医联体内互通。

符合要求,加5分。

 

各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3

核心医院对单个基层医疗机构派驻医务人员超过2名,且工作时间达到每周5次。

每增加1人加1分。

 

各核心医院

4

将社会办二、三级医院纳入医联体。

符合要求加5分。

 

各县(市、区)卫计局、核心医院

 

0
网站地图|站内搜索|联系我们|站内声明
主办:荆州市政府办公室
承办:荆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和电子信息办公室 荆州新闻网
网站新闻支持: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
网站标识码:4210000002
地址:荆州市江津西路262号
电话:0716-8278407 0716-8461111
鄂ICP备05028271号
鄂公网安备 4210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