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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17年度人口老龄化形势及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www.828365.com网| 发布时间:2018-05-09 17:01

    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及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近年来,针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力度,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改革创新,使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取得新进展。

    今天我们请来了荆州市老龄办副主任张家立同志,请他介绍全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请张主任通报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及相关情况,介绍2018年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措施。

    2017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全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截止2017年底,荆州市常住人口564.17万人,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17.91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0.9%。全市老年人口年龄构成为:60至64周岁老年人口35.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30.3%;65至69周岁老年人口30.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6.0%;70至79周岁老年人口35.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9.8%;80至89周岁老年人口15.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1%;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0.8%;目前全市年龄最大的老人108岁。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最近发布的数据,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75.6岁增长到76.5岁。据荆州市卫计委提供的数据,我市人均期望寿命已增长到78.8岁。综合分析荆州市近几年的老龄人口数据,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重,整体上表明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医疗卫生水平逐年改善。

    二、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一)老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继2016年出台《www.828365.com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后,2017年我市先后出台《荆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荆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www.828365.com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最近我市又即将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这一系列惠老文件的出台,对破解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瓶颈难题进行了新的制度设计。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大对老龄政策法规落实的工作力度。随着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正式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制定印发了贯彻实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工作方案,对市直部门贯彻落实省实施办法进行了责任分工,以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发展。

    (二)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8.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4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万人和0.8万人。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到1963元。

    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67.51万人,比上年减少21.2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5.42万人,比上年增加2.2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502.09万人,比上年减少23.44万人。

    2017年末,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8.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4.7万人,农村低保13.7万人;全市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7万人,其中城镇老年人0.8万人,农村老年人0.9万人。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为每人每月560元,县(市、区)每人每月500元,较上年提高7.7%;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4500元/年,较上年提高25%。全市农村特困供养统一标准为每人每年7600元,全市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中心城区每人每月1120元,县(市、区)每人每月1000元。

    2017年全市发放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8061.5万元,其中惠及60岁以上老年人83974人;全市发放农村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1860.3万元,其中惠及60岁以上老年人3126人;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奖励金1073万元,其中惠及60岁以上老年人12110人。

    (三)高龄津贴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市自2015年全面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以来,全市发放高龄津贴总计1.8亿元,发放人数累计55.9万人,其中2017年全市发放高龄津贴5464.587万元,发放人数14.1万人。根据《www.828365.com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全市高龄津贴全面提标:将80至89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0元,提标到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标到每人每月100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标准。根据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全市高龄津贴提标后,年度发放总金额将达到1.4亿元,比2017年增加8579.1万元。

    (四)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年,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64家,养老床位总数35214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26484张,社区养老床位873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1张。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32家,养老床位21486张,其中城市养老机构13家,养老床位4073张;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119家,养老床位17413张。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32家,床位4998张。全市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中心)43个。全市共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4个,床位1709张;有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1047个,床位7021张。

    (五)老年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2017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3297个,其中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8个。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10个,其中公办公营2个,公办民营3个,民办民营5个,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4120张。

    (六)老年优待范围进一步扩展。2017年,全市老龄系统免费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44361份。目前荆州中心城区已开通免费公交线路34条,2017年享受免费乘车的老年人刷卡1500万人次(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特殊群众)。目前松滋市、石首市、洪湖市已启动县级公交车对老年人免费优待政策落实相关工作。2017年全市对老年人实行半价和免费的景区有12家,全年对老人免票40765人次,实行半价优惠59780人次。全市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医院64 所,挂牌明示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医院有62所。

    (七)老年人维权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2017年末,全市建立法律援助机构9个,依据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6个;全市为老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388人次。

    (八)老年人参与社会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截至2017年末,全市已建城市社区老年协会292个,已建农村基层老年协会1297个。在推行老人儿童快乐之家建设模式中,我市进一步规范老年协会管理,沙市区解放街道老年协会被评为全省示范性老年协会。全市有各类老年体育协会7个,参会老年人达3.1万人。全市高校离退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112人,设立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有1个,设立护理专业的院校10个。在去年举办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中老年人才艺大赛中,我市共有230名老年人参加文艺汇演大赛,170名老年人参加书画大赛。84岁的“感动荆州”年度人物熊远桂老人,由市老龄办推荐参加全国“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成为2017年全国9名先进个人之一、湖北省唯一获得“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的先进典型人物。

    (九)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2017年,我市各级党政领导以“欢庆十九大”为契机,通过不同形式参加敬老活动。各地结合“敬老月”活动主题,开展走访困难老人、表彰基层老龄工作者活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局和荆州电视台联合举办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周末特别课堂”《好人开讲》节目,打造孝老敬老文化品牌,先后举办《爱与陪伴》《感恩母亲》《父爱如山》《婆婆就是妈》《好人开讲走进松滋长青藤敬老院》等大型访谈节目,在社会营造氛围,使“举牌爷爷”汪长荣等一批老有所为和爱老敬老好人家喻户晓。

    三、2018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措施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当前我市老龄工作正在着力抓好几项年度重点工程:一是抓好老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中期评估,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实施办法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二是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全面启动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三是强化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提标”,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作良性互动,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监管机制。四是积极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按照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制定的创建标准,全面启动,重点突破,下功夫补短板,力争全市2018年至少有1个老年宜居社区在省级挂牌。五是扎实推进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大力推动城乡老年协会建设,实现老年协会与城市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农村老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农村老人儿童快乐之家相互融合。六是认真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抓好3个县级试点,推动县级公交车对老年人免费优待政策落实。七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完善保险机制,扩大参保范围,鼓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统保措施,按政策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保险缴费统筹力度。八是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抓好惠及老年人的“银龄行动”项目实施,认真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九是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继续打造荆州孝老敬老文化品牌,进一步营造养老、敬老、孝老社会氛围。十是认真开展老龄工作绩效考核。制定切合县(市、区)工作实际的老龄工作积分制考评年度管理实施方案,做好老龄系统年度绩效考核。

    主持人:谢谢张主任全面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荆周刊记者: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问这个实施办法有哪些突出亮点?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张家立: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给老年人带来的实惠是很多的,干货较多。亮点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年维权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应当配备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家庭养老支持力度更大。实施办法规定设立“护理假”,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十五天。

    (三)老年人社会保障“大礼包”更加丰厚。实施办法完善了老年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老年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体系;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等等。

    (四)老年人的优待范围更宽更广。实施办法规定,老年人凭个人有效证件,可以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公园,享受减免旅游景区门票、普通门诊挂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相关费用、优先办理相关业务的优惠、优待等。

    (五)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人老有所养。

    (六)老年人的养老环境更加优化。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公共场所和设施的适老化改造;重点加强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建筑设施设备的改造和安装。对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的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等等。

    亮点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为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荆州市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在今年初印发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及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部门责任分工,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根据工作方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措施,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一是全面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广泛开展实施办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二是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将每一项重点法律条款分解到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具体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办公室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动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确保给予老年人的这些实惠落地生根。谢谢。

    江汉商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初,全国老龄办、中组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请问,下一步,我市如何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国情、市情意识,提升人们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营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呢?

    张家立: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今年1月29日,全国老龄办、中组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重点对象是:党政干部、青少年和老年人三类人群。

    主要内容是:一是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全面阐释和深入分析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发展历程、深刻影响等,引导全社会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对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正确看待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共识和观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是拉开我市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的序幕。二是老龄政策法规教育。重点宣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第301号令)等重要老龄政策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老龄政策法规,加大老龄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推动促进各项政策制度有效衔接。三是老龄事业发展成就教育。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三大”攻坚战,积极宣传我市在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健康老龄化、老年宜居环境、老年维权、老年优待、老年文化教育以及社会参与等诸多方面的积极进展。四是孝亲敬老文化教育。开展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教育,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五是积极老龄观教育。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充分发挥广大老年人自尊、自强的积极作用。

    主要方式:一是把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德育教育基地,将助老服务纳入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二是在主流媒体上开设专刊专版专栏进行集中重点宣传,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标语、海报等传统媒体上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三是丰富传统节庆日、“老年节”“敬老月”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寓教育于文化活动和创建表彰之中。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五是充分发挥广大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对老年人进行自尊、自立、自强教育,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自爱意识。六是广泛开展“银龄扶贫行动”,不断扩大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增强老年人归属感。

    总之,我们将通过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逐步构建起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荆州社会发展、社会安定和谐、家庭幸福。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在全市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以及关心支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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