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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质监局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www.828365.com网 | 发布时间:2017-11-18 11:08

    今年来,荆州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纪委、市纪委、法制办及省质监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市法制办部署,扎实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良好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领导挂帅,成立专班

    按照全市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各个分局、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工明确,通力协作,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省、市的要求,我局先后出台了三个方案:总体方案、专项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根据省纪委全省2017年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和市法制办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系会精神,按照中共荆州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荆纪文〔2017〕4号)和省质监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鄂质监组发〔2017〕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局开展此项活动的总体方案。之后我局又专门针对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省局下发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后,我局结合荆州市质监系统实际,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对活动的目的、方法和步骤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在市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

    2、明确工作要求。分阶段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明确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10月20日,全部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阶段进行。专项治理范围为对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直属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治理重点为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

    (三)全面动员,全力推进

    1、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4月28日,市局召开县市两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童德泉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上,市局监督(法规)科科长任红兵传达了市纪委、省局、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省局实施方案,按照市局实施方案对此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上来,认真开展个人自查和部门审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藏、不瞒报、不漏报,立行立改。各县市质监局、市局直属分局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童德泉副局长对各单位前一阶段的工作给与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二是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三是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四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五是要加强督查,严肃问责。8月25日,我局召开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和法规工作会,会上童德泉副局长传达了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贤启在全省执法打假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我局下一步行政执法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执法单位对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帐,上报自查报告。二是梳理近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进行评查;三是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基础上,明确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四是梳理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廉政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每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回应公众诉求,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提高治理效果。

    9月15日,我局在参加完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转段工作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全市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转段工作会,市局监督(法规)科科长任红兵通报了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发现的主要问题,童德泉副局长对转段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自查不仅仅是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必须切实整改,做到人见事、建章立制。个人自查要出真招动真格,发现问题要见人见事,该处理的要处理,该问责的要问责。会后将工作情况向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进行了汇报,接受纪检组的工作指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自查整改

    1、开展案件评查。我局组织对2015年来的12365投诉举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为重点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中,通过进一步认真梳理现行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查找执法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2015年来的199份行政处罚、68份行政许可归档案卷,对2015年来11个上级交办件、156个部门交办件、85个申诉举报件办理情况及立案、结案情况进行了梳理自查。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中,共发现问题56项,已整改问题49项。其中有案不办1项,已整改1项;办案超时5项,已整改3项,适用法律不准确3项,已整改3项;证据收集、笔录制作不规范问题19项,已整改15项;行政强制措施使用不当1项,已整改1项;文书制作不规范26项,已整改26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1项,已整改0项。

    2、发放问卷调查,走访企业和行政相对人,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荆州市质监局稽查分局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形式走访了巨鲸传动、天然气公司等10家企业,听取对分局在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荆州区分局工作专班通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4份,收回22份),走访了解我局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通过调查了解、走访、回收调查问卷显示,我局工作人员未出现不法行为,且在工作中,执法程序进一步严谨,行为进一步规范,作风进一步文明,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进一步积极主动,拉近了行政执法单位与企业的距离;采取加强法制宣贯等活动,改变了企业不配合、不理解对立的现状,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有了良好的局面。

    3、认真开展转段个人自查自纠。按照全省转段视频会工作部署,我局立即进行部署,全面组织市局机关、各直属分局在行政执法岗位上的每个执法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童德泉副局长要求狠抓个人自查,要求人人过关。自查自纠表格及每个月工作进展情况、动态信息都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同时加强了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在局网站及时登载报道。

    4、严格督导,接受督导。接受上级督导,指导下级单位工作规范开展。6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督导组一行四人,由市法制办方主任陪同督导我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肯定了我局第一阶段工作成绩。6月15日省质监局副巡视员张旭、省局法规处肖勇到市局检查督导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张旭副巡视员用“高度重视、工作扎实、初显成效”十二个字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评价。副局长童德泉、稽查分局局长黄凯、监督(法规)科长任红兵陪同张旭副巡视员一行到公安县局检查督导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指导县局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8月24日省局副局长陈专、法规处处长冯晓峰、稽查局局长王焕斌一行对我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督导,在指导我局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也给与了充分肯定。9月7日,市法制办组织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组由农业局范勇牵头一行三人,对我局前段工作的组织保障、自查整改、进展报送、检查指导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给出了94分的高分。

    市局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督办。副局长童德泉、监督(法规)科长任红兵到荆州区分局、许可分局、城区分局、稽查分局等单位检查督导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出其开展该项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项,指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局督导下,各地质监局高度重视,均按照要求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迅速立查立改。

    三、发现问题不放过,整改落实见行动

    (一)列出问题清单。经过梳理,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1、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1)办理时效方面。一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因需要延长办案时间的应当向上一级部门申请报批后,适当延长办理时间。而我局在办理个别行政案件时,存在未经报批延长办理时间的问题。二是个别案件存在超过时限未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补办案件办理延期审批文书;二是在拟定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行为的通知》中对案件办理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时间、转办件办理做出明确要求。

    (2)听证时间方面。个别案件存在听证时间不符合要求问题,相对人收到听证通知书时间与听证会召开时间不足7天。

    整改措施:在拟定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行为的通知》中对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间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方面。对相对人已经整改或者到查封时间的,未下达解除查封物品的文书。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文书制作不够规范

    (1)个别文书存在错别字、用语不规范、执法人员签字不全情况。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未签写意见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对内部文书存在错别字、用语不规范的重新进行制作;补充了执法人员签字;二是在拟定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行为的通知》中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要认真制作,避免使用错别字、用语不规范、表述不明确、人员签字不全等情况发生。要求在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签写“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另一方面加强案件的预审,对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退回改正后方可报审。

    (2)现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作的《立案审批表》、《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与省法制部门的要求不完全相符。

    整改措施:从现在开始,《立案审批表》、《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省法制部门的要求填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办人员及办公室电话),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3、案卷管理不够规范

    (1)案卷排列不规范。省法制部门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排列在案卷首页,然后就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文书,而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文书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2)案卷中无备考表。

    (3)少数行政案件办理完毕后未及时将案卷归档;

    (4)少数归档案卷未标注页面号。

    整改措施:一是对未及时归档案件进行完善归档,已归档案件3起,还有部分将在10月完成;少数未标注页面号的归档案卷进行了完善标注;二是在拟定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行为的通知》中对结案、归档时间、归档案件标注页码人员、位置进行了明确。按要求排列《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文书、在案卷中使用备考表。

    市政府法制办在督导我局时指出我局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工作台帐不细、案卷评查文件内容不全,发现问题未明确到具体人、见人见事要有对应数据、6月动态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等。我局均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予以解决。补齐工作台帐,补充细化案卷评查文件内容明确整改时限,典型案例问题分析均点到具体的人和事,并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整改。将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进一步开展案卷自查的同时,把已下达处罚决定书,但还未归档案件也加入自查范围。针对自查发现、上级反馈的问题,分局召开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报会和推进会,要求执法人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认真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对7个还处于整改之中的问题,限期一月内整改到位。实在不能整改的,历史积案要说明原因,提供证据。

    (三)组织学习。加强业务和廉政教育,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为提升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分局将业务学习与党建学习相结合,近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公安县局加强培训,开展了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培训人员120余人次。

    (四)建章立制。从规范程序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此次活动中,我局更加注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范性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职责过错责任追究和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责任追究等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局按照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执法规章制度。为解决行政执法中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程序不严等问题,草拟《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行为的通知》,从办案时效、文书制作、案件审理和文书审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执法水平。松滋市局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专门制定《特种设备案件移送规程》。制定了《行政执法服务承诺》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不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和要求办事的行为和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有效规范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五)见人见事,严肃问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追责问责,对一家二级单位责令书面检查,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对1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对2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的处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以后工作打算

    我局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还存在宣传氛围营造不浓、个人自查有畏难情绪、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尽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廉政教育,做到廉洁执法,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公平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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