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分别于5月中旬、6月下旬和7月下旬对城区各行政分局、各县市工商局进行了三次专项治理的督办检查工作。督察工作由市工商局专班成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查看工作痕迹、自查台账、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实地查看、回访行政相对人等形式进行检查,总体上各单位都按照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但仍存在个别单位活动开展力度不大,整改速度缓慢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局要求各单位应以督察发现的问题为整改契机,再加措施,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抓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通过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市局专班探索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如有关案件集中审理、行政处罚案件罚缴分离、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等规定,并制定下发了《荆州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则》明确了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有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有影响的行政执法活动全部纳入记录范围,包括各项内部审批、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各环节。自行政执法工作开始至行政执法工作结束为一个记录时段。要求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应按照该规则开展记录工作。以达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和保存执法证据,客观、准确记录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工商基本建成的目标。(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