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和《中共荆州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的通知》(荆纪文〔2017〕4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工作督导,逐一落实市纪委工作部署。现将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中4月20日至5月20日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进展情况
一是制作相关报表,汇总问题清单。根据省、市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制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明细表》(附表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表3)、《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卷宗自查梳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公众举报投诉梳理情况统计表》(附表5),指导部门梳理、填报,找准问题。二是加强工作督导,督促部门报送进展情况。通过专项治理群、政府信息平台及电话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按要求报送进展报告及相关附表。结合各地各部门资料报送情况,分别到市质监局、物价局、洪湖市政府实地督导第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三是迎接省督查组检查。5月23日至24日,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组到我市督查第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期间,督导组在我市召开荆州市本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座谈会,听取市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以及市公安局、工商局等10家执法治理单位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各单位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工作建议和意见。督查组充分肯定我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报送进展、回应公众诉求,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提高治理效果。四是抽调专人实行专班集中办公。按照省执法专项治理督查组的要求,经请示市纪委同意,我办向市直10家执法治理单位发送抽借函,共抽调10人到市专项治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市政府法制办。6月5日起,专班将正式集中办公。
二、市直部门进展情况
截止5月27日,治理范围内各市直部门已初步完成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我办要求报送书面自查报告及附表1-5。经过自查,共发现问题213个,整改150个。其中,市工商局发现问题15个,整改14个;市公安局发现问题2个,整改2个;市交通局发现问题4个,整改4个;市农业局发现问题21个,整改8个;市食药局发现问题52个,整改39个;市人社局发现问题35个,整改7个;市物价局发现问题2个,整改1个;市卫计委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市质监局发现问题56个,整改49个;市住建委发现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
三、各县市区进展情况
截止5月31日,经多次催报,各地已向我办报送相关报表。经过前一阶段自查,各县市区自查经过自查,共发现问题1146个,整改1028个。其中:荆州区发现问题486个,整改456个,涉案金额4.43万元;沙市区发现问题186个,整改177个,通报批评一般干部8人次;江陵县自查发现97个,整改94个,涉案金额0.88万元;公安县自查发现问题167个,整改145个,涉案金额1.02万元,通报一般干部1人;松滋市自查发现问题38个,整改35个,检查乡科级单位1家;石首市自查发现问题46个,整改20个;洪湖市自查发现问题126个,整改101个,涉案金额39.46万元,检查乡科级单位10个;监利县自查发现问题0个。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目前各地各部门报送资料情况看,市直部门工作开展执法专项治理工作相对扎实,县市区进度较慢、工作开展不平衡。针对存在的问题,专班有以下工作打算:
一是拟定督查方案,制作督查表,做好到各地各部门进行第一阶段执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摸底、检查督办准备工作。
二是组建督办组,分别到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第一阶段工作尚未完成,以及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完成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督办仍不整改的,请示市纪委通报批评。
三是审查问题清单,对各部门报送的问题清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进行审查。
四是开展明察暗访,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到市直重点企业进行暗访,进一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开展案件评查,抽查市直10家执法治理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部门法规科长进行集中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
六是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及时向市纪委、省执法专项治理专班报送相关进展情况,请示治理过程中的需要上报的问题等,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效。(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