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州市纪委关于5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结束。为切实巩固拓展“人情风”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反弹回潮,现将去年高考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升学宴”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陵县白马寺镇荆州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玉山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2017年7月30日,陈玉山在家中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13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62800元。2017年8月,陈玉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江陵县白马寺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方文秋,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凯分别受到工作约谈处理。该镇党政办主任、联村干部吴高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初级中学教师黄敏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19日,黄敏在其公公家中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6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10200元。2017年9月,黄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黄贵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索祖宏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18日,索祖宏在沙市区岑河镇某酒店违规为其子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同事3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11600元。2017年11月,索祖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松滋市杨林市镇初级中学工会主席毛传雄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5日,毛传雄在松滋市新江口镇某餐馆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同事5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7300元。2017年10月,毛传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洪圣村原党总支部副书记侯兰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2017年6月,侯兰丈夫周某某提议操办女儿高考“升学宴”,侯兰未予反对,也未向组织报告,更未采取措施制止。同年7月21日,周某某在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枣林社区某餐馆违规为其女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160余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8000元,在此期间,侯兰知情但并未阻止。2017年8月,侯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南文旅区纪南镇洪圣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成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的发生,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在全市“人情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执行纪律时还有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问题出现。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高考刚刚结束,随之而来的就是“端午”佳节,“人情风”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压力依然存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明2018年度高考升学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荆纪发〔2018〕6号),结合正在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早打招呼、早作提醒、早立规矩,坚决防止“升学宴”歪风陋习的发生,坚决防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问题的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由于监管不到位而造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现操办“升学宴”的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