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既定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政府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政府重点任务工作目标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对省政府和市政府已有明确要求、本通知未进行细化分解的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大落实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超前谋划、深入研究,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工程化、项目化、具体化,对每一项主要工作任务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制定“施工图”,落实责任人,按序时进度挂图作战。工作目标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由责任部门中排序第一的单位牵头,其他部门按要求落实和配合。对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工作职责变动,按工作随职能走的原则处理。
三、严格考核督办,强化结果运用。市政府督查室和牵头部门要加大过程督办,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实行上网督查,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市绩考办要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平时考核情况和政府督查通报结果作为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进度长期滞后、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
2018年2月5日
2018年政府重点任务工作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外贸出口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各地各部门争取中央、省级各类项目资金在全省占比达到10%以上,财政八项支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荆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科技“小巨人”36家,促进个转企800家、新进规15家、股上市150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确保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实施“千企千亿”技改工程500家企业,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内培育3—4家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20家工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新建高标准农田40万亩,优化推广稻渔共作和再生稻等绿色模式,新增稻渔综合种养和再生稻面积各10万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2.落实“三权分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3.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发展到7200家,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4.实施“荆楚农优品”工程,叫响“荆楚味道”公共品牌,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5.全力推进荆州古城5A创建,2018年完成创建工作主体项目,确保2019年创建成功。(责任单位:市文旅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区政府)
16.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7.增强荆州商贸品牌美誉度,扩大品牌影响力。举办荆楚美食节,打造2条夜市示范街,建设5家荆州老字号和30家放心早餐示范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8.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全年新增贷款200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9.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新增“新三板”挂牌10家,引导“四板”挂牌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0.每个县(市、区)和荆州高新区各引进1个50亿元以上项目,荆州开发区和纪南文旅区各引进2个50亿元以上项目,全市引进40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1.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服务,6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实现9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一张网”实现市县乡基本贯通,年底前延伸到有条件的村、社区。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审批权,推动“放管服”改革成效第三方评估覆盖市直所有具有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政务电子办、市经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2.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1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3.创成国家级高新区。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引导现有孵化器建成共享性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新增在孵企业、创客17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
2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55件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5.深入实施“水十条”,系统推进“四水共治”。认真落实河湖库长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6.启动总投资26亿元的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荆襄河湿地公园二期、西干渠智能化远程控制改造等项目,实施护城河及古城内湖泊疏浚清淤、太师渊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实现城区水域常态化保洁。推进红光、城南、草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7.8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同步完成改造22个已建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8.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污染源排放“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9.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0.持续开展“绿满荆州”行动,加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力度,完成植树造林62万亩,森林覆盖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推进松滋市精准灭荒5828亩,消灭图斑56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1.实施“土十条”,开展全市土壤详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2.加快推进荆荆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力争年内完成80%进度任务,确保进展顺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公司,荆州区政府,纪南文旅区管委会)
33.全面开工荆州机场航站楼、跑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沙市区政府)
34.建成高速公路133公里、达到576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5.完成生命安全防护“455”工程30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6.重点抓好中心城区180亿元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推进园博园、植物园等项目建设。启动市民之家、市规划档案馆建设。新建公共停车场16个,新增停车泊位3800个。实施“还路于民”“亮灯照明”工程。(责任单位:市项目办、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7.建设50公里城市绿道,打造15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荆州区、沙市区政府,纪南文旅区管委会)
38.完成棚户区改造37586套,其中中心城区27445套,县市城区9431套,垦区危改710套。(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39.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设富美乡村,大力推进“421工程”,新增50个富美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0.统筹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工作,2018年完成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总任务的30%以上,整体推进江陵县厕所革命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文旅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1.抓好扶贫创业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800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2.完成50个贫困村、46470人脱贫出列任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3.整合各类资源、资金30亿元,支持长江大学创建“双一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区政府)
44.加快“文化三市”创建,创成中国楹联文化城市。(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5.举办荆楚文化艺术节。(责任单位:市文新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6.改造升级市工人文化宫,建设户外职工“爱心驿站”30个。(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7.全市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其中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监利县通过省级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考核,沙市区、荆州区、荆州开发区和江陵县通过省级传播阻断达标复核。全市不出现本地感染的病人、病畜,查不到感染性钉螺,不出现急感病人,在册晚血病人救治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48.市中心医院荆北新院、市一医院门诊大楼主体工程完工,完成部分安装工程。(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49.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责任单位:市食药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0.全力办好市第五届运动会和第二届荆州国际马拉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