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违法排污的某电镀企业负责人任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这也是荆州开发区“春雷行动”以来的首起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
今年4月,荆州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在例行环保检查中发现,位于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某电镀作坊,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执法人员立即对生产废水进行取样。经检测,污水中重金属铬含量超标8倍。
据介绍,这家电镀作坊自2017年11月到2018年5月半年间,在既未办理经营证照,也无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沟渠,造成非常严重的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针对这种情况,环保部门立即将案件移交到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案件移交后,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随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后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立即对该作坊负责人任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并于6月20号对其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据了解,荆州开发区污染防治“春雷行动”于4月10号启动,为期三个月,意在通过“处罚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杜绝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助力荆州开发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