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 陈儒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本次会议对2014年市直财政决算予以审查和批准,并请对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2014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338112万元,占预算1309151万元的102.2%,增长18.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1683万元,完成预算834169万元的105.7%,增长22.5%。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支出2762949万元(不含省专项补助列本级支出666783万元),完成预算2189392万元的126.2%,同比增长7.9%。
平衡情况:财政总收入335700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16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2380万元(返还性收入835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120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66783万元),政府债券81348万元,上年结余163700万元,调入资金67894万元。财政总支出296468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62949万元,原体制上解省支出21145万元,省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149154万元,专项上解11873万元,出口退税上解2289万元,政府债券还本付息17277万元。年终结余39231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85326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106992万元。
(二)市直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决算
2014年,市直实现地方公共预算收入671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下同)66845万元的100.4%。收入分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823万元,完成99.7%;
罚没收入13917万元, 完成99.9%;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185万元,完成104.9%;
利息收入1798万元,完成1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8万元,完成99.1%;
专项收入2235万元,完成110.3%;
其他915万元,完成100%。
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47号)相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市直原直接征收管理的纳税户全部下划到所在区,市级税收收入采取下划基数加三区地方税收增长率核定,通过结算办理。市直下划三区地方税收收入基数为94528万元,通过2014年年终结算核定上缴税收112731万元。
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96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85391万元的103.7%。剔除按省要求列2014年决算支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348万元和国债还本付息7922万元后,市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7423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385391万元的100.5%。
分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47974万元,完成预算48899万元的98.1%;
公共安全29613万元,完成预算29066万元的101.9%;
教育59704万元,完成预算56630万元的105.4%;
科学技术5114万元,完成预算5099万元的100.3%;
文化体育与传媒7329万元,完成预算7189万元的101.9%;
社会保障和就业85658万元,完成预算85630万元的10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7829万元,完成预算17749万元的100.5%;
节能环保5669万元,完成预算5669万元的100.0%;
城乡社区29306万元,完成预算27124万元的108.4%;
农林水16323万元,完成预算16296万元的100.2%;
交通运输30239万元,完成预算30172万元的100.2%;
资源勘探信息13219万元,完成预算13433万元的98.4%;
商业服务业1562万元,完成预算1559万元的100.2%;
国土资源气象4542万元,完成预算4534万元的100.2%;
住房保障24940万元,完成预算20592万元的121.1%;
粮油物资储备1021万元,完成预算1021万元的100.0%;
国债还本付息16322万元, 完成预算8400万元的194.31%;
金融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万元的100%;
其他支出2329万元,完成预算2329万元的100.0%。
平衡情况:
财政总收入580740万元,较年初报告数550142万元增加30598万元。具体为:
1、地方公共预算收入67101万元,持平;
2、上级补助及对区结算收入450806万元,增加3049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补助收入项目省财政是在确定2014年末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核定分配。分主要项目:
(1)税收返还22759万,增加1011万元;
(2)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收入2783万元,增加1478万元;
(3)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基数返还3657万元,持平;
(4)原体制补助477万元,持平;
(5)均衡性转移支付3900万元,持平;
(6)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3780万元,持平;
(7)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305万元,持平;
(8)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319万元,增加3481万元;
(9)社保和再就业转移支付57051万元,增加5212万;
(10)政策性转移支付24911万元,增加4558万;
(11)激励性转移支付1986万元,增加1321万;
(12)专项补助118774万元,增加1852万;
(13)结算收入140189万元,增加2469万;
(14)其他转移性支付37915万元,增加9114万;
3、政府债券收入30592万元,持平;
4、上年结余28646万元,持平;
5、调入资金3595万元,增加102万元。
财政总支出422114万元,较年初报告数418311万元增加3803万元,包括:
1、本级公共预算支出399693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8774万元),增加4211万元;
2、上解支出18928万元,减少408万元;
3、地方债券还本付息3493万元。
年终结余1586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3177万元,增加17148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25449万元,较年初报告15802万元增加96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17423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下同)414424万元的100.72%。分项目:
(1)港口建设费189万元,完成107.39%;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489万元,完成100.20%;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924万元,完成100%;
(4)地方教育附加1470万元,完成102.73%;
(5)育林基金84万元,完成100%;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17万元,完成103.97%;
(7)政府住房基金6300万元,完成153.66%;
(8)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143万元,完成106.07%;
(9)土地收益金11704万元,完成100%;
(1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6783万元,完成104.6%;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0772万元,完成99.83%;
(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378万元,完成101.77%;
(13)车辆通行费3288万元,完成109.02%;
(14)价格调节基金729万元,完成147.57%;
(15)彩票公益金2487万元,完成104.54%。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17423万元,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下同)412932万元的101.09%。按功能分类:
(1)教育8989万元,完成100.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767万元,完成104.78%;
(3)城乡社区事务389698万元,完成101.04%;
(4)农林水事务10520万元,完成100%;
(5)交通运输3477万元,完成108.93%;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633万元,完成100%;
(7)其他支出3339万元,完成103.34%。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417423万元,支出417423万元,当年平衡。
3、社保基金决算
(1)收入情况
2014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259582万元,完成预算250219万元的103.7%,增长5.7%。
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57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7.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3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32.8%,下降11.2%;
失业保险基金7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22.2%,增长20.9%;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8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6.7%;
工伤保险基金2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4.1%,增长3.7%;
生育保险基金1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10.9%,增长13.9%。
(2)支出情况
2014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9943万元,完成预算248197万元的100.7%,增长13.6%。
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7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增长14.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0374万元,完成预算的92.6%,下降17.9%;
失业保险基金7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增长129.1%;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2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3.8%,增长23.7%;
工伤保险基金1838万元,完成预算的93.6%,下降3.9%;
生育保险基金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2.7%,增长22.6%。
(3)平衡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大于支9639万元,滚存结余99796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1730万元;
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小于支1987万元,滚存赤字4854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增加14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小于支6655万元,滚存赤字14203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增加75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大于支814万元,滚存结余11893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29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5914万元,滚存结余96754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1673万元;(其中市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21372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79万元,滚存结余6359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153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74万元,滚存结余3847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9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2014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75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7175万元的100%。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128万元,国有股权收益1571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543万元,其他收入244万元,历年滚存转入9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75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7175万元的100%,其中:资本性支出3423万元(包括拨付城投公司收购湖北银行股权资金1623万元、港务集团口岸建设配套资金1125万元、公交公司购车补贴400万元等),费用性支出(改革成本支出)3480万元,其他支出27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837532万元,占预算1554007万元的53.9%,增长12.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1956万元,占预算1038655万元的52.2%,增长11.9%; 地方税收收入394788万元,占预算758373万元的52.1%,增长11.8%。
分征收部门:国税301888万元,增长7.8%;地税388724万元,增长15.8%;财政146920万元,增长12.5%。
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5714万元,完成预算1859744万元的56.8%,增长4.7%。
(二)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上半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44882万元,占预算89438万元的50.2%,增长35.7%;
分主要项目为:
专项收入8974万元,占预算16239万元的55.2%,增长169.4%(按规定,将原列基金收入的水利建设资金等五项收入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半年净增加收入4129万元);
行政性收费20174万元,占预算51385万元的39.3%,下降0.1%;
罚没收入6084万元,占预算10331万元的58.9%,下降11.9%;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4万元,占预算3500万元的5.3%,增长78.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279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206.9%,增长321.1%(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将财政性资金存款利息6178万元缴入国库,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其他收入1181万元,占预算3983万元的29.7%,增长114.7%。
上半年,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3380万元,完成支出预算465353万元的35.1%,增长12.5%。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11267万元,完成预算18.6%,下降40.1%;
公共安全7125万元,完成预算18.8%,增长2.1%;
教育32443万元,完成预算37.5%,增长68.3%;
科学技术862万元,完成预算13.5%,下降67.4%;
文化体育与传媒1448万元,完成预算8.8%,增长9.7%;
社会保障和就业71321万元,完成预算90.9%,增长2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227万元,完成预算52.9%,增长22.6%;
节能环保1117万元,完成预算17.1%,增长25.2%;
城乡社区4979万元,完成预算14.3%,下降46.7%;
农林水3875万元,完成预算13.2%,增长24.5%;
交通运输4194万元,完成预算13.3%,下降19.8%;
资源勘探信息3331万元,完成预算16.9%,增长35.2%;
商业服务业57万元,完成预算3.3%,下降92.9%;
金融4900万元,增长3476.6%(根据市政府要求,拨付市大正担保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
国土资源气象505万元,完成预算3.9%,下降66.8%;
住房保障1706万元,增长48.4%;
粮油物资储备223万元,完成预算16.5%,增长18.6%;
国债还本付息2540万元,完成预算25.4%,增长171.9%;
其他支出260万元,完成预算2.7%,下降90.2%。
市直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主要因素:一是由于考核单位奖励文件印发较迟,上半年没有完成报批程序,公共预算安排的6000万元专项资金未执行;二是由于离退休费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公务用车改革迟于预期,公共预算安排的16608万元专项资金未执行;三是由于部门预算4月底批复后下达单位,公共预算安排的单位专项经费13034万元仅执行1126万元,占8.6%。截至目前,奖励性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等已按要求执行到位。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执行基本达到或超过了序时进度。
2、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0998万元,占预算261025万元的27.2%。同比下降40.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基金收入大幅减少)。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港口建设费59万元,占预算120万元的49.2%,下降47.3%;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44万元,占预算300万元的14.7%,下降80.6%;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61万元,占预算1200万元的21.8%,下降80.7%;
政府住房基金400万元,占预算9567万元的4.2%,下降55.6%;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428万元,占预算3050万元的46.8%,下降11.5%;
国有土地收益金1576万元,占预算12104万元的13%,下降47.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62232万元,占预算216956万元的28.7%,下降38.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828万元,占预算10000万元的18.3%,下降77.2%;
污水处理费1389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181万元,占预算600万元的30.2%,下降44.1%;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8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59929万元的26.5%,同比下降了38.7%,支出按功能分类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6833万元,占预算252587万元的26.5%,下降了39.7%;
交通运输支出1425万元,占预算3320万元的42.9%,增长了4.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9万元,占预算496万元的20%,下降了16.1%;
其他支出567万元,占预算3526万元的16.1%。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7220万元,完成预算的46%,同比增加17674万元,增长16.1%。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7928万元,完成预算的47.4%,增长17.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914万元,完成预算的42.2%,下降32.9%;
失业保险基金3795万元,完成预算的51.8%,增长1.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5127万元,完成预算的42%,增长1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709万元,完成预算的71%,增长66.4倍(中省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3630万元列收入,去年下半年下达);
工伤保险基金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41.5%,增长20%;
生育保险基金5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4%,增长15.6%。
(2)支出情况
2015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6723万元,完成预算的52.5%,增长12%。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8708万元,完成预算的53.7%,增长13.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5976万元,完成预算的71.4%,增长53.6%;
失业保险基金1618万元,完成预算的23.9%,下降30.5%;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18482万元完成预算的42.8%,下降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757万元,完成预算的54.1%,增长30%;
工伤保险基金1037万元,完成预算的46.2%,增长64.6%;
生育保险基金144万元,完成预算的30.8%,增长20.2%。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24万元,占预算6150万元的36.2%,主要项目为:凤冠毛巾公司土地出让收入1868万元,南湖机械总厂、港务集团、先行集团、公交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利润上缴184万元,活力二八租金收入150万,利息滚存收入22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06万元,占预算6150万元的35.9%,主要项目为:凤冠毛巾公司弥补负资产1868万元, 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支出269万元,活力28公司留守组工作经费69万元。
(三)全市预算执行特点
1、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增幅回落较大。元至6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2.2%和11.9%,分别完成预算的53.9%和52.2%,分别超序时进度3.9和2.2个百分点,实现“双过半”。与同期相比,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幅对比去年同期的增幅分别下降12.0、16.0个百分点。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重点行业和企业税收下降、结构性减税、房地产市场低迷、过渡户取消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从高速增长回归到中低速增长将成为常态。
2、增幅在全省排位靠前,税收占比略有下降。按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考核,全省平均增幅15.1%(按财政部规定,从今年起,将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省厅计算全省增幅时,同期数未按新口径调整),荆州市(17.1%)超全省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列第4位;按地方税收收入增幅考核,全省平均增幅9.3%,荆州市超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列第3位。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8%,比同期减少0.07个百分点。
3、主体税种平稳增长,地方小税种面临减收压力。元至6月,增值税205945万元,增长10.4%;营业税135462万元,增长20.1%;企业所得税146037万元,增长8.1%;地方小税种118860万元,增长0.1%,在连续三个月负增长后,同比略有回升。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完成不理想:土地增值税完成21441万元,下降6.0%;耕地占用税完成11046万元,下降16.7%;契税完成36582万元,增长0.5%。
4、区域间收入完成不平衡,县市好于城区。一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进度不平衡。全市10个汇总单位中有9个实现“双过半”,进度最快的松滋市完成预算的56.2%;公安县完成预算的49.2%,未达序时进度。二是城区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县市。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0.4%、8.6%,分别低于县市增幅3.9、7.4个百分点。沙市区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负增长,分别比同期下降1.3%和2.8%。城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市的比重52.99%,比同期54.62%减少1.63个百分点,比2014年53.87%减少0.88个百分点。
5、政府性基金收入掉收,完成预算难度大。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60389万元,占预算704312万元的22.8%,掉序时进度191767万元,下降45.3%。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0998万元,占预算261025万元的27.2%,掉序时进度59514万元,下降4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2,232万元,占预算216956万元的28.7%,下降38.9%。
6、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加快,政府性基金支出不理想。元至6月,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5714万元,完成预算1859744万元的56.8%,超序时进度6.8个百分点。中省转移支付拨付加快,各地压缩存量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进度较快。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972万元,完成预算696561万元的19.1%,掉序时进度3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土地出让收入减收,支出相应减少。
三、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今年上半年,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一系列财政改革要求为主线,全力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强队伍,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收支管理有了新局面。
(一)抓学习,推进改革。一是围绕实施新《预算法》组织宣传和学习。为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和中央近期出台的关于财税改革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财政部门编印了《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财务管理文件汇编》、《财政改革文件汇编》、《预算法学习资料》等,购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分发到市直预算单位学习;邀请中央财经大学王雍君教授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讲解新《预算法》、编印《政府预算解读》向市人大代表发放,积极宣传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取得积极效果。二是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办法,为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的效率与效益,我们征得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同意,改革部门预算编制,做到预算编制“两提前、两同步、两体现”。即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时间由较往年9、10月份提前至6月份,人大对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同步审查、批准,体现《预算法》的法定要求,体现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三是积极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盘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结余结转按规则,创新机制促进度,再造流程明责任,完善编制切实际”的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不断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二)转理念,促进发展。一是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效益型财政扶持体系。通过竞争分配,实现资金分配从“行政分配”到“市场分配”的转变。上半年,向销售收入过亿元45家龙头骨干企业安排重大产业发展基金5.25亿元,向中心城区税收过200万元46家重点税源企业安排县域经济调度资金4.5亿元;从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安排2000万元阶段参股2家战略性新兴企业,累计安排11500万元参股了11家企业,其中石首吉象由于企业进入上市辅导,1000万元阶段参股资金已顺利实现退出;向完成2014年度发展目标的24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兑现年度培育奖励资金918万元。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缓解企业融资困境。拨付1.57亿元充实市大正担保公司国有注册资本,增强担保能力;为47家企业发放“助保贷”信贷资金2.15亿元;从市重大产业基金中筹集资金2亿元,设立“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续贷调度资金”,专项解决工业企业“先还后贷”的“过桥”难题,截止目前已为40家企业解决“过桥”资金6亿元,受到企业好评。下半年,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围绕转变理念、创新方式、健全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尽全力,惠及民生。一是安排社保资金11.4亿元,全面落实各项社保待遇;进一步扩大市直社会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88.4万人,完成年度参保目标任务的98%。二是公共财政筹措资金1.02亿元,完成了市直预算单位“奖励性”工资、在职人员预发调整工资以及核发离退休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安排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3500万元,积极实施“公交优先”,市民出行更加便捷;安排“平安荆州”专项资金2550万元,实施“天网”工程,促进城市治安不断好转。四是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安排秸秆垃圾禁烧专项资金1400多万元,全面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拨付奖励补助资金660多万元,强力推进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全市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127家,拟关闭或搬迁14家,签约86家,城市宜居感进一步提升。今后,市财政部门将围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平安荆州、宜居城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