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 | |||||
单位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 据 | 备 注 | |
市编办 | 1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 |||
(1)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 ||||
(2)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 |||||
(3)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 |||||
(4)事业单位证书补领 |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2.《国家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九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4.《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环资〔2011〕298号)第九条。 | ||
3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三条;4.《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 | |||
4 | 市级权限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附件;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本)》;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取消“限额以下境外投资项目核准”。 | |||
5 | ※市级权限范围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和竣工验收审批) | ||||
(1)※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第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1-4项;3.《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第四部分;6.《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办〔2008〕9号)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 ||||
(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批 | |||||
(4)※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6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4.《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5.《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12〕48号)》附件2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第26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7 | 《电力系统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和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的审核批准 |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省无委办荆州管理处 | 8 |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2.《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 | ||
9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条。 | |||
10 | 无线电台(站)呼号指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2.《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 | |||
11 | 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备案 | 《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12 | 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2.《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 | |||
市盐务管理局 | 13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1.《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27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江陵县 | |
市教育体育局 | 14 | 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 ||
15 |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审批 | ||||
(1)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设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项。 | ||||
(2)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类别、层次、举办者等重要事项) | |||||
(3)高中阶段民办学校终止 | |||||
16 | 经营性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培训许可 | 1.《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4项。 | |||
17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潜水、攀岩、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 | 1.《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 |||
市教育体育局 | 18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用于非体育活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2.《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
19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6项;2.《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限荆州开发区 | ||
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 20 | 在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许可 | 1.《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2.《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 | ||
21 | 设立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 |||
22 | 宗教团体申请举办宗教培训班的许可 | 《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一条。 | |||
市公安局 | 23 | 出入境管理事项许可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普通护照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 ||||
(2)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 | ||||
(3)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 | ||||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 ||||
(5)外国人签证及居留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 ||||
(6)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
(7)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及签注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8)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24 | 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5 | 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许可 | ||||
(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条。 | ||||
(2)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 ||||
(3)机动车行驶证、号牌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 ||||
(4)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 ||||
(5)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 ||||
市公安局 | 26 | 消防安全许可 |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
27 | 特种行业许可 | ||||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项;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 ||||
(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项;2.《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
(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项;2.《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第三条。 | ||||
28 | 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等准印证许可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9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2项;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2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30 |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许可(含跨市(州)) | ||||
(1)在同一地级市,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全部下放第1项。 | ||||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州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
31 | 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32 | Ⅱ级以上(含Ⅱ级)大型焰火燃放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 |||
33 | 爆破事项许可 | ||||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
(2)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
(3)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
市公安局 | 34 | 枪支管理许可 | |||
(1)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 ||||
(2)省内枪支运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 ||||
35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36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20万元以上工程)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项。 | |||
37 |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38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
39 | 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
(1)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2)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备案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3)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40 | 互联网上网服务业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业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41 | 猎枪、麻醉注射枪配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42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2、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9号);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5]14号) | |||
市国家安全局 | 43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66项。 | 涉密事项 | |
市民政局 | 44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条。 | ||||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
(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
市民政局 | 45 | 民办非企业登记(成立、变更、章程修改、注销) | |||
(1)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 ||||
(2)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 | |||||
(3)民办非企业章程修改审批 | |||||
(4)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 | |||||
46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 | |||
47 | 社会福利机构、企业审批 | ||||
(1)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 ||||
(2)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 1.《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条;2.《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五条。 | ||||
48 |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1.《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49 | 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居民办理收养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2.《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 |||
50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 |||
51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67项;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全部下放第2项。 | |||
市司法局 | 52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75项;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
市财政局 | 53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4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及业务范围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12〕48号)第25、26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55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 | |||
56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94项;2.《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 | |||
57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第150项;4.《关于调整〈湖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0〕1号)。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58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 |||
59 | 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市国土资源局 | 60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 ||
61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 市政府审批 | ||
62 | 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 市政府审批 | ||
(1)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
(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
63 | 农用地转用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2.《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 |||
6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延续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 |||
65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 |||
66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 | |||
市国土资源局 | 67 | 临时用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 ||
68 |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六条;2.《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四条;4.《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13项。 | ||||
(2)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 |||||
(3)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 | |||||
(4)采矿权转让审批 | |||||
(5)采矿权变更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
(6)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 | |||||
(7)采矿权注销审批 | |||||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 | |||||
69 | 土地开垦区内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4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6项。 | 荆州市中心城区40公顷以下的生产审查由市局行使 | ||
市环境保护局 | 70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8项。 | ||||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九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8项。 | ||||
(3)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8项。 | ||||
71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3.《湖北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72 |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 |||
73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者闲置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 |||
74 | ※电磁辐射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 | |||
市环境保护局 | 75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 | ||
76 | 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等五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7项。 | |||
77 | 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四条。 | |||
78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79 | 销售、使用IV类、V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2、《放射性同伴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80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和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278号)。 | ||
(1)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等事项变更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4项。 | ||||
(2)延期申请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9项。 | ||||
8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
(1)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施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 ||||
(2)装修装饰与其配套工程的施工许可 | |||||
(3)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 | |||||
82 | 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三级、劳务类)、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丁类)、建设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 | ||||
(1)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和劳务企业资质核准及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详细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8项。 | ||||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企业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2项。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83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股东、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7项。 | ||
8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七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2项。 | |||
85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3项。 | |||
86 | 工程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1项。 | |||
87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3项;2.《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88 | 燃气建设、经营和安装许可 | ||||
(1)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2)燃气工程报建审批 | 1.《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2.《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六条。 | ||||
(3)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1项。 | ||||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89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设置二次供水设施的审批 | 《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 |||
90 | ※建设行业技术工种人员(初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关于全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鄂建〔2002〕90号)第四部分。 | |||
91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四级、暂定级资质核准 | ||||
(1)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四、暂定级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3.《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9项。 | ||||
(2)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核准的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一条 。 | ||||
92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股东、经营地址等事项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第四部分;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0项。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93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2.《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1995〕383号)第四条。 | ||
94 | 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许可 | ||||
(1)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 ||||
(2)古树名木迁移和转让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 | ||||
95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 |||
96 | 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7项。 | |||
97 | 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2.《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81项。 | |||
98 | 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
99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 |||
100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9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01 |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02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03 | 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市城乡规划局 | 104 | 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许可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核发选址意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 | ||||
(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 | ||||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 | ||||
市城乡规划局 | 105 | 测绘和地图审批 | |||
(1)地图审核 | 1.《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使用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53项;2.《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3.《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条。 | ||||
106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07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丙级资质核定的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地址等变更事项 |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5项。 | |||
市房产管理局 | 108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09 | 核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 | ||||
(1)核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 三级、暂定级 ) |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 ||||
(2)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核准的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
110 | 房地产估价机构一、二、三级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金、经营地址等变更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10项;2.《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26项。 | |||
111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
112 |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资格核准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6项;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 | |||
113 | ※商品房现售备案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 |||
市城市管理局 | 11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15 | 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 |||
116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17 | 拆除环卫设施设置审批 |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
118 | 因教学、科研、医用以及其他特殊业务需要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
市交通运输局 | 119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 |||
(1)道路普通货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 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道路货物专用运输 | |||||
(3)道路大型物件运输 | |||||
120 | 增加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班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21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22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23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24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
(1)班线客运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 | ||||
(2)包车客运许可 | |||||
(3)旅游客运许可 | |||||
125 | 增加同一市州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客运班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 | |||
126 |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 |||
127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 |||
128 |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 | 《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
129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 | |||
130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
(1)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 ||||
(2)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 ||||
(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 1.《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12项;3.《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 ||||
市交通运输局 | 131 |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 | ||
132 | 汽车租赁经营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 | |||
133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跨县市区)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 |||
134 | 特种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含只在本市(州)境内国省道、县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2.《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0〕65号)调整事项第8项。 | |||
135 | 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县道) | ||||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2.《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2.《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2.《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含国省道、县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0〕65号)调整事项第8项。 | ||||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8)在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1.《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条;2.《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
(9)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的许可 |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10)护路林更新砍伐的许可(含国省道、县乡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 ||||
(11)占用公路边沟的许可(含国省道、县道) | 1.《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83项。 | ||||
市交通运输局 | 136 | 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和项目施工、竣工许可 | |||
(1)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1.《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3.《关于下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权限的通知》 (鄂交计〔2014〕108号)。 | ||||
(2)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3.《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4.《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二条;5.《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6.《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7.《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103项;10.《关于下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鄂交建〔2009〕177号)。 | ||||
(3)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3.《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4.《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二条;5.《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6.《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八条;7.《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103项;10.《关于进一步明确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设计审批管理的通知》(鄂交建〔2013〕840号);11.《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 | ||||
(4)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五条;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4.《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三条;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 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103项;7.《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841号);8.《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 | ||||
(5)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竣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3.《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八条;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六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6.《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六条;7.《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 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序号10-19);9.《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841号);10.《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137 | 船舶与船用产品检验 | |||
(1)船舶设计图纸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 ||||
(2)船舶初次检验 | |||||
(3)船舶营运检验 | |||||
(4)船用产品检验 | |||||
138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
(1)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
(2)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一、二、三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九条、第十条;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条。 | ||||
(3)船员特殊培训证核发 |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九条、第三十四条。 | ||||
139 | 港口经营许可(除国际集装箱装卸业务、港口理货业务和港口滚装业务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 |||
140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个人从事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 ||||
(2)船舶营运证核发(企业从事省内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个人从事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
(3)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省内跨市州)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35项;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
141 |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跨、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核准(单一辖区内Ⅵ级以下,含Ⅵ级) | 《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142 | 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可供通航500吨以下水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2.《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 | |||
143 | 船舶登记(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2.《关于船舶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港监字〔1996〕50号)。 | |||
144 |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145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
市水利局 | 146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 | |||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2)取水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 ||||
147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 |||
148 |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及设施验收 |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 ||||
149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 | |||
150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含防洪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 |||
151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 |||
152 |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 |||
153 | 河道采砂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 |||
154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2项。 | |||
市农业局(含水产局) | 155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九条。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洪湖湿地管理局行使 | |
156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2.《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
157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十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洪湖湿地管理局行使 | ||
158 | 内陆渔业捕捞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三条。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洪湖湿地管理局行使 | ||
159 | 渔业船舶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湖北省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洪湖湿地管理局行使 | ||
市农业局(含水产局) | 160 | 渔港港区内工程及港埠经营审批 |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六条。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洪湖湿地管理局行使 | |
161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洪湖湿地管理局行使 | ||
162 | 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 |||
163 | 农药经营许可 |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 |||
164 | 兽药经营许可(不含生物制品)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165 | 主要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查 |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十九条;2.《湖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四条。 | |||
166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 |||
167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
168 | 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明核发 |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
169 |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 |||
170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一条。 | |||
171 | 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及登记证发放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条。 | |||
172 |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 ||||
(1)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 ||||
(2)拖拉机注册登记 | |||||
市农业局(含水产局) | 173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
(1)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6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 ||||
(2)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
174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
175 | 执业兽医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76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四条。 | 限荆州开发区 | ||
177 | 占用农产品基地堆放、放置废弃物许可 | 《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78 | 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查 |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79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许可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80 | 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 | 《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第二十六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81 | 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审批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2.《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市林业局 | 182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 )下放管理权限第181项。 | ||
183 | 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许可 | ||||
(1)林木采伐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2.《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事项第176项。 | ||||
(2)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2.《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下放管理权限事项第178项。 | ||||
(3)木材运输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3.《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下放、部分下放管理权限事项第180项。 | ||||
市林业局 | 184 | 林木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 ||
185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调运检疫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
(1)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0项。 | ||||
(2)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七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第184项。 | ||||
186 | 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运输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 ||||
(1)野生动物运输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 ||||
187 | 进入市州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各项活动的审批(生态旅游除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2.《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
市商务局 | 188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条;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 限荆州开发区 | |
189 |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 |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82项;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类第29项;4.《关于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建工函〔2012〕894号)。 | |||
190 | 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 1.《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下放管理层级部分第7项。 | |||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 | 19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92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许可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0项。 | |||
19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许可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9项。 | |||
194 | 举办涉外(在非演出场所)、涉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在歌舞娱乐场所参加的营业性演出许可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3项。 | |||
195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8项。 | |||
196 | 娱乐场所(歌舞、游艺)经营单位的设立许可(不含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97 |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98 | 营业性演出许可(不涉外、不涉港澳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199 |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00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1.《印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2.《湖北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 | |||
201 | 在广播电视专用线路挂接收听收看设备,敷设、附接电力通讯线路许可审批 | 1.《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第463项;2.《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02 | 印刷业经营许可 | ||||
(1)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它印刷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69、70、71、72、73项。 | ||||
(2)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 |||||
(3)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
(4)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
(5)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 | 203 | 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审批 |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2.《出版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五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04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1.《电影管理条例》发行放映 第三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65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05 | 单位及个人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 |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3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06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09项;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68项。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7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医生、护士) | |||
(1)医师执业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 ||||
(2)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 | 1.《护士条例》第八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4项。 | ||||
208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来鄂设置独资医院审批) | 1、100-799张床位的综合 | |||
(1)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2项;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 ||||
(2)母婴保健技术机构设置与执业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2项。 |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9 | 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二条。 | ||
210 | 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第58项。 | |||
211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04项。 | |||
212 | 放射诊疗许可 |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
213 | ※医疗广告审查 | 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5项。 | |||
214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活动审核 | 1.《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2.《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查审核权限的通知》(鄂卫发〔2013〕98号)。 | |||
215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99项;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下放第2项;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 |||
216 | 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考试合格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 |||
市地方税务局 | 217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1.《国务院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35项;2.《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
218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 |||
219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的核准 | ||||
(1)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 ||||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
220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 | |||
221 | ※困难性减免税审批 | ||||
(1)※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并优化地方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2012〕43号)。 | ||||
(2)※房产税困难性减免审批 |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2.《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并优化地方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2012〕43号)。 | ||||
222 | ※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2.《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减免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鄂地税发〔2009〕93号);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并优化地方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2012〕43号)。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23 | 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1)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2)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3)内资分公司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4)内资公司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
(5)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6)内资公司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
(7)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
(8)内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 ||||
(9)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2.《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226号)。 |
||||
(10)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 |||||
(11)因合并解散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 | |||||
(12)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 |||||
(13)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 |||||
(14)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 | |||||
(15)※内资公司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
(16)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
(17)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 ||||
(18)外商投资的公司地址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 ||||
(19)外商投资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23 | (20)外商投资的公司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
(21)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 ||||
(22)外商投资的公司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 |||||
(23)外商投资的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 |||||
(24)外商投资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
(25)外商投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 ||||
(26)外商投资的公司公司类型变更登记 | |||||
(27)※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
(28)※外商投资的公司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
(29)※外商投资的公司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
(30)※外商投资的公司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登记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6〕第81号)。 | ||||
(3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经营(业务)范围、经营期限、企业类型、名称、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32)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33)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
(34)※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备案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
224 | 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1)内资企业法人设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三条。 | ||||
(2)内资营业单位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 ||||
(3)内资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 | |||||
(4)内资非公司企业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
(5)内资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条。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24 | (6)内资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 ||
(7)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
(8)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9)内资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条。 | ||||
(10)※内资非公司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三条。 | ||||
(11)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12)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13)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14)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15)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备案 | |||||
(1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撤销分支(办事)机构备案 | |||||
(17)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 |||||
(18)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225 | 企业名称登记(名称预先核准) | ||||
(1)※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 ||||
(2)※内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 | 《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 ||||
(3)外资企业预先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4)外资企业名称已核调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 ||||
(5)外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26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 ||||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名称、资金数额、其他事项变更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 ||||
(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227 |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1)内资合伙企业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市级工商部门 | |||
(2)内资合伙企业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3)内资合伙企业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
(4)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
(5)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6)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 | ||||
228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五条。 | ||||
(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期限,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合伙人姓名(名称)、经营范围、企业类型、企业名称、认缴出资数额、入伙变更、实缴出资数额、退伙、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变更登记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 ||||
(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28 |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登记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
(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清算人备案登记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伙协议修改备案登记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七条。 | ||||
(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住所变更登记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 ||||
229 |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 市级工商部门 | ||
230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 | ||||
(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 市级工商部门 | |||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 ||||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二条。 | ||||
(4)※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
231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市级工商部门 | ||
232 | 广告经营资格登记 | ||||
(1)广告经营资格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 ||||
(2)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登记 |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53项;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14号 )。 | 市级工商部门 | |||
(3)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55项。 | ||||
(4)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54项。 | ||||
(5)户外广告登记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53项。 |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233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
(2)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八条。 | ||||
234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 |||
235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 |||
236 |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37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 |||
23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 |||
239 |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 |||
240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 |||
市文物旅游局 | 241 |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58项;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110项。 | ||
242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 |||
243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勘察设计丙级、暂定级,施工三级、暂定级,监理丙级、暂定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4.《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第三条;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1项。 | |||
244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 | 1.《旅行社条例》第七条;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5项。 | |||
市粮食局 | 245 |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 ||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 24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 ||
247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 |||
248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核发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75项;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6项。 | |||
249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 ||||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 ||||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250 |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十三条。 | |||
251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 | |||
252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 、审查和竣工验收 | ||||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 ||||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
253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 |||
254 |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255 |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准(辖区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2.《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9项。 | ||
256 | 《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257 | 执业药师注册 | ||||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5项;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三条;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1项。 | ||||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 |||||
(3)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 |||||
(4)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 |||||
258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变更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2)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 | ||||
(3)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259 | 食品生产许可(不含酒类、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剂三类产品) | 省2015 | |||
(1)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4项。 | ||||
(2)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 | |||||
(3)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
(4)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增项、企业迁址或增加生产地址等变更 | |||||
(5)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发 | |||||
(6)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变更、增加产品明细等变更 | |||||
(7)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等变更 |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260 | 药品经营许可 | |||
(1)《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
(2)《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换发 | |||||
(3)《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注销 | |||||
(4)《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补发 | |||||
(5)《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变更 | |||||
(6)《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 |||||
(7)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 ||||
(8)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补发 | |||||
(9)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的认证地址、认证范围的事项变更 | |||||
(10)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企业名称、地址名称的事项变更 | |||||
(11)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 ||||
(12)药品经营(批发)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企业名称、地址名称事项变更 | |||||
26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核发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0项。 | ||||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人等事项变更 |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261 |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注册(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变更 | |||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补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换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 ||||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注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 ||||
(7)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262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邮寄、携带证明核发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全部下放第12项。 |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携带证明核发(即医务人员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
263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质量代表人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2项。 | |||
264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事项变更 | 1.《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部分下放第24项。 | |||
265 | 特殊药品购销证明核发 | ||||
(1)非药品生产企业、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7项。 | ||||
(2)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7项。 | ||||
(3)药用罂粟壳购进计划审核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7项。 |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266 | 药品广告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6项。 | ||
267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出口许可证审批 | ||||
(1)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 | 1.《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4〕40号)全部下放第3项。 | ||||
(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出口许可证审批 | 1.《反兴奋剂条例》第十二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38项。 | ||||
268 |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零售)批准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
269 | 食品流通许可 | 市州局发证范围:(一)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全国性食品连锁经营公司;(三)属于市、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对象。 | |||
(1)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2.《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鄂工商消〔2009〕160号)第三条。 | ||||
(2)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 | |||||
(3)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 | |||||
(4)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发 | |||||
(5)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 | |||||
270 | 餐饮服务许可(重大活动保障单位、中央厨房) | ||||
(1)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 ||||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 |||||
(3)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 | |||||
(4)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 | |||||
(5)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 |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271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 ||||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质量代表人变更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3.《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部分下放第41项。 | ||||
272 |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企业批准 | 1.《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第五条;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5】14号)全部下放第4项。 | |||
273 | 药品经营许可 | ||||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限荆州市中心城区 | |||
(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 |||||
(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 |||||
(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 | |||||
(5)《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变更 | |||||
(6)《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 |||||
(7)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 ||||
(8)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补发 | |||||
(9)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的认证地址、认证范围的事项变更 | |||||
(10)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企业名称、地址名称的事项变更 | |||||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 274 | 餐饮服务许可 | |||
(1)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 限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 |||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 |||||
(3)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 | |||||
(4)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发 | |||||
(5)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 | |||||
275 | 食品流通许可 | ||||
(1)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 限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 |||
(2)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 | |||||
(3)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 | |||||
(4)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办 | |||||
(5)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 |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 276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
(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 | ||||
(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八条;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90号)第三条、第六条;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六条;5.《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鄂人防〔2011〕58号)第四条。 |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震局) | 277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十九条;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 ||
278 | 人民防空工程及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报废、迁移、改造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4.《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 |||
279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及转让、租赁、抵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2.《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3.《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2011〕第211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
280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三十八条。 | |||
281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2.《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 | |||
282 | 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2.《湖北省地震监测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
283 | 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审批 | 1.《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市气象局 | 284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 | |||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3.《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4.《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四条;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
285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79项。 | |||
286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的认定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6项。 | |||
287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四条;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80项。 | |||
市烟草专卖局 | 288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 | ||
市物价局 | 289 | 价格评估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 ||
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290 | 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定期签证 | |||
(1)船舶进出港签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
(2)定期签证 | |||||
291 | 因教学科研活动目的,在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 | |||
注:1.事项名称前面带“※”的为非行政许可事项; 2.荆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 |